【48812】【十大典型事例 以案释法】(九)
来源:williamhill中文欢迎您 | 发布时间:2024-07-03 04:12:27 | 人气:963
某公司为一家出产出售石灰、石子等非金属矿藏制品公司,该公司未安排11名触摸作业病损害要素的劳动者(包含劳务差遣人员)参与离岗时的作业健康检查,其间接害岗位作业触及石灰石粉尘、噪声等作业病损害要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则,溧阳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其作出正告、罚款8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含义】作业健康检查不同于一般健康体检,是企业从源头上操控和消除作业病损害的前哨作业,协助用人单位及时有效地发现作业禁忌症、疑似作业病及作业病,然后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则法令法规、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应安排触摸作业病损害要素的劳动者(包含劳务差遣工)参与上岗前、在岗期间的作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劳动者参与离岗时的作业健康检查。该案警示无论是用人单位,仍是劳务差遣用工单位,都需严厉遵循作业病防治法令和法规和卫生标准,做好劳动者作业病防治作业,实在保证劳动者健康权益;劳动者应提高作业健康自我防护认识,自动要求、活跃合作企业展开作业健康检查,实在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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